香港中通社7月5日電 香港一名男子前年將港隊在東京奧運會的得獎片段,配上“港獨”歌曲,發佈至社交平台。他7月5日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是香港首宗經審訊後被裁定“侮辱國歌罪”罪成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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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香港劍擊代表張家朗2021年在東京奧運會奪得金牌,被告將頒獎片段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換上“港獨”歌曲並發佈至YouTube。被告發佈涉案影片後,截止去年7月,逾9萬觀看次數。
被告否認“侮辱國歌罪”及“侮辱區旗”的交替控罪,早前以“二次創作”為抗辯理由,稱不清楚歌詞背後意思。
裁判官表示,被告選擇將歌曲發佈在Youtube,不可能對歌曲無知,加上案發時旁白和掌聲仍保留。被告刻意主動挑選對國歌作出修改,影片下方亦有留言指出被告已違法的字眼,但影片仍然保留在網上,為故意公開,不是出於無知。
裁判官押後至本月20日判刑,被告需即時還押懲教處看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