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20日電 香港特區政府推出“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20日表示,創新科技投資是新設的投資組合,申請人可投資在香港扎根、有前景的創科公司;而申請人持有的金融資產,亦新增人民幣股票等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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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正宇在電台節目表示,計劃容許投資非住宅房地產,是考慮申請人可能會在港開設業務,需要辦公室;而住宅房地產涉及民生及市民福祉,因此不納入容許投資類別。
新計劃下的申請人須證明在提出申請前的兩年絕對實益擁有不少於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並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包括投資最少2700萬港元於獲許金融資產和非住宅房地產,以及向新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投入300萬港元。
許正宇說,今次計劃的投資門檻較十多年前的計劃高,具體投資以金融資產為主,並加入人民幣因素,相對新加坡類似計劃須投資折合約5800萬至6000萬港元,認為香港的計劃有吸引力。
立法會科技創新界議員邱達根指,計劃加入有300萬港元須投放在對香港有利的新興產業,對科技界很重要。指近兩年加息經濟環境下,科創公司募資融資較難,計劃可以推動私人資金投資者透過基金,幫助香港創科公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