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1月11日電 香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11日就“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下,交由其成立及管理的“投資組合”,公布具體運作細則。新計劃合資格申請人須投資最少3000萬港元於獲許投資資產,當中300萬港元將投放在“投資組合”。
圖為香港中環商圈。(香港中通社記者 徐文峰攝) 香港中通社圖片
港投公司表示,新計劃自今年3月開始接受申請,預計截至今年12月底,到帳並配置於“投資組合”的資金,最少3億港元。資金預計在2025年第一季啟動投資。
港投公司將按機制選定2至4名基金經理,為“投資組合”作出投資。有意參與的基金經理,須提出最少兩個能為香港科技或商用轉化帶來嶄新發展的新應用或新賽道,聚焦以香港市場為基礎進行探索和孵化;結合香港的優勢、定位和需要,並以推動科技應用的跨地域發展為長遠方向。
每支基金規模和安排不少於5000萬港元,於基金成立兩年內,因應相關賽道作出投資。鎖定期為2025年1月1日起的7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