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20日電 47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昨天(11月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由於該案是香港首宗顛覆國家政權案,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數眾多,讓這次宣判備受外界關註。
圖為戴耀廷資料圖片。 香港中通社圖片
法庭判決,戴耀廷判囚10年,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判囚7年,鍾錦麟判囚6年1個月。袁嘉蔚判囚4年3個月,鄭達鴻判囚6年6個月,徐子見判囚4年2個月,楊雪盈判囚6年6個月,彭卓棋判囚6年6個月。
岑子傑判囚4年3個月,毛孟靜判囚4年2個月,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馮達浚判囚4年5個月,黃碧雲判囚6年6個月,劉澤鋒判囚4年5個月,黃之鋒判囚4年8個月,譚文豪判囚4年2個月,李嘉達判囚4年3個月,譚得志判囚4年5個月,胡志偉判囚4年5個月,施德來判囚6年7個月。
香港文匯報:香港人終於等到這場正義的宣判
法庭在上午10時開庭後,仍有相當多的排隊市民未能入內。直至10時17分,警方宣布庭內所有預留位置已經爆滿,呼籲民眾盡快離開。香港文匯報記者看見,有些市民未排隊入內,在欄杆外耐心等待。不到半小時,當法庭的宣判陸續傳出時,這些一直在等候的市民都不禁雀躍高喊,更拉起橫幅高呼“泛民犯民終變犯人”、“禍國殃民沒好下場”等口號。
市民郭小姐表示,香港人終於等到這場正義的宣判,這一班反中亂港分子被判刑是大快人心!
點新聞觀察:被告家屬認意料之中市民指罪有應得
據記者現場觀察,被告家屬的淚水與沉默中,展露出悔恨與接受。記者在現場聽聞多數家屬表示,所獲刑期在意料之中,對此並無過多驚訝。第34被告劉頴匡的女朋友在接受採訪時透露,此前和劉頴匡討論刑期時,預想過更為嚴重的情況,53個月的判刑並不算重。她心情平靜,並無特別失望或沮喪,也提到劉頴匡目前正因“7·1立會暴動案”坐監,法官也明確表示兩宗案件的刑期不可以同期執行,而劉在求情階段已明確表示,不想再用暴力手段走政治路線,讓人想起“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句話。
點新聞快評:攬炒罪有應得 結果大快人心
昨日(19日),備受關注的“35+顛覆政權案”來到判刑日,戴耀庭判囚10年、區諾軒判囚6年9個月、趙家賢囚7年等。專業、獨立審判的法官,作出了合乎預期的判刑。法庭審結案件,判刑震懾有力,反映一眾被告罪有應得,判刑結果大快人心。
雖然事過境遷,但首先我們不能忘記的一點,就是案發時的背景,2019年6月,本港發生曠日持久的黑暴,而在2019年底,攬炒派“軍師”戴耀廷就開始構思“立法會議席過半再阻撓政府議案”的想法,2020年初一眾攬炒派開始合謀,之後展開計劃。在這時間點,黑暴仍然熾熱,街頭暴力未停。在這背景下,配合眾人的想法,肯定就不是單純參選或要做個“普通反對派議員”那麼簡單。事實上,只要社會大眾了解當中重點,就會意識到這不是“參選”或“議政”,而是攬炒及顛覆,參選是手段,攬炒是目的,若不是有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及執法,當時的香港,肯定還要混亂一段日子。
其實,戴耀廷的計劃,在其“攬炒十步曲”表露無遺。初選或參選只是開始,若一眾攬炒派成功晉身議會,就要“無差別”否決政府財政預算案,最終迫使立法會解散、特首辭職、政府停擺。如果是單純的參選,不可能有這樣的計劃。今早,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亦公開指出,顛覆政權罪之重要元素為非法手段,而此案涉及之非法手段是濫用公權、以權謀私。
在香港國安法制定及實施後,今次案件可能是最多被告被起訴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在法理層面,香港國安法一如其他地方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對於針對政權、政府有重大威脅的行為作出懲治。相信放諸四海包括英美,也不會有一個地方容許這樣明目張膽、大規模的顛覆行動。從社會治安層面而言,如果政府不制止、不執法,根本難有法律工具制止黑暴,更難有方法阻嚇為數不少的攬炒派人士。
眾被告當中,戴耀廷、楊岳橋是有法律背景的政客,其他被告也多數參政多時,會不明白自己的行為代表什麼?會不知道攬炒帶來的後果?所謂“初選”,就是一場要癱瘓政府的行動,配合當時反中亂港人士要攬炒政府的邪惡圖謀,有意圖、有行為。有不認罪的被告自稱“無辜”,但當初他們參與所謂“初選”,是為合情、合法以及合理地議政嗎?倘若政府、立法會真的停擺,最終影響的肯定是整個社會。攬炒派政客由最初反對《逃犯條例》修訂,之後一直把反政府行動升級,越反越“心雄”,今日在犯人欄接受判刑,實屬咎由自取。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新界校長會:案件對教育界提供深入探討國安寶貴契機
新界校長會19日發聲明表示,案件性質極為嚴重,被告們通過組織“初選”和推動“真攬炒”計劃,試圖顛覆特區政府的合法政治制度,是對現行法律的公然挑戰,也直接威脅到香港的穩定與繁榮,危害國家安全。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人或團體都不應以非法手段達成政治目的,這樣除了違反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也破壞了社會的基本秩序。
新界校長會指,作為教育工作者團體,深明培育學生正確價值觀及法治意識的重要性。此案件為社會各界,特別是教育界,提供了深入探討法治社會中公民責任與國家安全關係的寶貴契機。新界校長會期望年輕一代能從這次事件中汲取經驗,深刻認識到遵紀守法乃每位公民的基本義務,香港居民對維護國家安全有著根本責任,並明白到任何訴求都必須通過合法、理性及和平的途徑表達,否則必須承擔嚴重後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