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聞網11月19日電 香港47人涉嫌參與“35+顛覆政權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4人經審訊後罪成、31人認罪,包括戴耀廷、黃之鋒等。案件19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45人分別被判囚50個月至120個月。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雖然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但控罪是串謀罪,所以認為香港國安法及內地案例不完全適用,這十分尊重“一國兩制”精神,亦是合理的處理方法。他亦留意到除了主謀戴耀廷判刑如預期般重,其他四至七年的判決都是十分合理,不算太輕亦不算太重。
對於有從犯證人的判刑與部分不認罪的被告相若,湯家驊相信法庭考慮的是各被告在整件事的角色。他以楊岳橋為例,即使他在串謀顛覆的過程中擔任較重要角色,由於他早認罪,加上以往對社會有貢獻,是普通法下法庭判刑會考慮的因素,因此個別人士的減刑會有不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