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人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45人罪成,法庭今日判刑,首被告戴耀廷判囚10年、第二被告从犯证人区诺轩判囚6年9个月、第三被告从犯证人赵家贤判囚7年、第四被告从犯证人锺锦麟判囚6年1个月。
同案其余被告全被列为「积极参加者」,判刑最重是邹家成,判囚7年9个月。
多名立法会前议员,包括毛孟静、谭文豪、郭家麒、范国威,分别被判囚4年2个月;黄碧云判囚6年7个月;谭得志、胡志伟和朱凯廸各囚4年5个月;林卓廷及梁国雄各囚6年9个月;杨岳桥囚5年1个月;陈志全囚6年6个月。
另外,何桂蓝被判入狱7年、黄之锋被判囚4年8个月、岑敖晖判囚4年6个月、以及刘颖匡判囚4年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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