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新闻台】房屋局指,过去1年发现有16个公屋租户在申请公屋时,隐瞒在内地拥有物业,并向他们发出「迁出通知书」。
房屋局局长何永贤书面回覆立法会质询时指,截至今年九月底,收回约1400个公屋单位,涉及滥用、违反租约或房屋政策。过去2个年度亦有389宗违反《房屋条例》的检控个案,其中344宗被判罪成,7名住户被判监。
而明年推出有关举报滥用公屋的奖励计划,房屋局指举报人士必须以实名举报,并须由专责人员见面,除了直接参与计划的房委会或房屋署职员外,其他人不会得悉举报人身份和资料来源。
#要闻
其他人也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