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协暨奥委会公布机构管治检讨结果,并发布《机构管治守则》,向相关属会公布内容。港协暨奥委会副会长霍启刚与属会举行闭门会议后强调,港协检视过程中,留意到有体育机构的管治在不同範畴需要加强,尤其当中三项,包括运动员选拔过程、董事会管治,以及教练及裁判员管理。他说,十分明白社会对体育界的期望,要提升相关总会管治。 霍启刚回应体育总会领导层任期年期问题时表示,每个总会都有独特性,难以一刀切作统一标準,已要求总会按自己情况,订出接任人手计划。霍启刚提到,协助总会提升管治方面,会聘请专业人士协助。他提到,港协将于两年后,即2026年12月前,检视总会是否达到相关目标,期间会协助及沟通。他期望未来体育仲裁机制,可以有第三方协助调停或仲裁,令体育发展的专业程度更高。 港协暨奥委会义务秘书长杨祖赐表示,将考虑修改港协章程,必要时介入属会,协助管治滞后的属会,必要时通过不同程序,除警告外,可能派人进入屡劝不改的属会的董事会,由管理人员了解问题并协助逐一改善。但强调过程中会保障运动员及日后发展,不会令运动员训练及出赛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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