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专员陈积志宣布,完成就康文署处理单车租赁服务营办商单车阻塞通道问题的主动调查行动,并向康文署提出8项改善建议。 公署指出,康文署辖下共有14个康乐场地附设由该署营办商提供的单车租赁服务,方便市民租用单车作康乐消闲或短途代步用途。公署调查发现,康文署营办商违规摆放单车并阻塞通道,情况普遍,然而康文署对营办商的执管机制欠一致标準。 陈积志表示,康文署作为场地管理者及批出许可证的一方,对营办商的监管责无旁贷。营办商违规佔用地方摆放单车,除阻塞通道影响市民出入,亦可能构成安全隐患。公署多次实地视察,发现营办商违规将单车随处摆放,似乎已习以为常,令人质疑康文署过去有否向营办商作出提醒或採取执管行动。 另外,康文署人员因应违规情况而发出劝喻或警告,如营办商在该署发出第三封警告信后仍没有改善,该署可考虑暂停其业务或终止合约。然而,究竟发出多少次口头及书面劝谕后才发警告信,劝谕信及警告信是否有效期,现时指引并没有订明。公署认为,康文署应研究优化现行执管机制及指引,例如清楚订明如在若干时期内累积多少次口头劝谕或书面劝谕,该署便会发出警告信。 公署向康文署提出改善建议,包括继续密切监察营办商,如仍有违规佔用地方,须採取果断执管行动;研究优化现时执管机制及相关指引,更有效率及更公平地按一致标準进行执管;收集营办商的表现,特别是违规行为,对遵办劝谕和警告的态度等,以纳入资料库作为日后审批新许可证参考之用。 公署表示,康文署接纳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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